色盲、色弱考生限报提示
发布时间: 2016-06-08 浏览次数: 10537

  根据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通知教学〔2003〕3号文件规定,医学类、药学类、生物科学类、生物医学工程对色度色觉异常(俗称色弱)考生不予录取。请同学报考学校专业时认真学习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内容,避免因体检受限造成退档。